營業員初(複)訓課程公告
壹、退費、轉班規定:
退費:
一、學員於開課日前三天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
費用總額80%,即初訓1,840元(複訓1,360元)。
二、學員於實際開課日當天及開課日前三天內即不再受理退費申請。
三、退費申請請於提出申請三個月內完成,逾期將不予保留亦不
受理退費申請。
轉班:
一、轉班僅以一次為限且轉班保留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,
請於開課前七天來電申請且不收取行政費用。
二、開課日前三天至前六天來電申請轉班及原班級額滿轉班
(班級尚未額滿例外),本會酌收行政費用新台幣200元。
三、於本會發出開課簡訊後或學員於實際開課日當天及開課日前三天內,
即不再受理轉班申請。
四、開課前未提出申請,恕無法辦理轉班。
*申請轉班一次後不得辦理退費申請*
上述費用均應自行吸收匯費30元並依本會規定辦理退費程序,
登錄費用一併退還。
貳、補課規定:
一、營業員參訓學員倘遇缺(曠)課、遲到(早退),需另行補課,
每小時以新台幣200元計收,如民法4小時,補課費用為800
元。
二、登記補課後因故未到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全數不予退還,需
重新登記並繳費後方可補課。
參、測驗規定
一、營業員參訓學員倘遇缺(曠)考、遲到(早退),需另行測驗。
二、測驗未及格,成績介於51分至59分者,再次測驗需酌收行
政費用新台幣200元;成績50分(含)以下者,或測驗當日
因故未到者,再次測驗需酌收行政費用新台幣400元。
三、補測加強輔導措施(凡有下列情況將列入本會加強輔導,詳
情將另發送簡訊告知)
★1、於本會連續測驗不合格達二次(含缺考)以上;或第一次測驗
成績未達40分(含)者。
★2、於其他單位參加課程後測驗未過,於本會進行第二次測驗後
仍未過關者。
經本會加強輔導後,且通過本會提供線上模擬測驗及紙本測驗均達
70分後,方可再行參加正式補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