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版營業員初(複)訓課程退費標準

營業員初(複)訓課程公告

壹、退費、轉班規定:

退費:

一、學員於開課日前七天(尚未收到課前簡訊前)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

    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80%,即初訓1,840(複訓1,360)

二、學員於實際開課日當天及開課日前七天內即不再受理退費申請

三、退費申請請於提出申請三個月內完成,逾期將不予保留亦不受理退費申請

四、本會發送課前簡訊後將不再受理轉班或退費,請確認得以全程參加再報名繳

    費以免產生折讓

五、報名後恕無法受理更換學員。

轉班:

一、轉班僅以一次為限且轉班保留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,

           開課日前七天來電申請轉班,班級尚未額滿不收行政費用。

二、開課日前七天來電申請轉班及原班級額滿轉班

    (班級尚未額滿例外),本會酌收行政費用新台幣200元

三、於本會發出開課簡訊後或學員於實際開課日當天及開課日前七天

    即不再受理轉班申請。

四、開課前未提出申請,恕無法辦理轉班。

*申請轉班一次後不得辦理退費申請*

上述費用均應自行吸收匯費30並依本會規定辦理退費程序,

登錄費用一併退還

貳、補課規定:

一、營業員參訓學員倘遇缺()課、遲到(早退),需另行補課,

    每小時以新台幣200元計收,如民法4小時,補課費用為800

    元。

二、登記補課後因故未到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全數不予退還,需

    重新登記並繳費後方可補課。

三、依內政部規定凡遲到早退逾十分鐘,以曠課論,該門科目時數將不予計算,

    敬請留意配合。 

參、測驗規定

一、營業員參訓學員倘遇缺()考、遲到(早退),需另行測驗。

二、測驗未及格,成績介於51分至59分者,再次測驗需酌收行

    政費用新台幣200元;成績50()以下者,或測驗當日

    因故未到者,再次測驗需酌收行政費用新台幣400元。

三、補測加強輔導措施(凡有下列情況將列入本會加強輔導,詳

    情將另發送簡訊告知)

1、於本會連續測驗不合格達二次(含缺考)以上;或第一次測驗

     成績未達40()者。

2、於其他單位參加課程後測驗未過,於本會進行第二次測驗

     仍未過關者。

經本會加強輔導後,且通過本會提供線上模擬測驗及紙本測驗均達

70後,方可再行參加正式補測。

 倘遇缺()課、退()費及轉班或補測規定詳見本協會官網http://www.land-house.org及本會佈告欄公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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